为迎接全国“两会”召开,展现公诉工作成效,国家公诉特策划“喜迎两会·公诉答卷”系列专题,将陆续推出,敬请关注。
本期通过回顾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生态修复机制工作成果,“以点带面”展现公诉部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中国的决心和信心。
福建晋江深沪中心渔港的一艘渔船上
出现检察官的身影
这等闲情逸致
是出海游玩?还是相约海钓?
让我们放大镜头看看
检察官原来是在组织放养鱼苗活动。
不是捕鱼而是放鱼?!!!
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牵头组织7名犯罪嫌疑人,投放黑鲷鱼苗33万余尾至深沪中心渔港,有效修复海洋环境。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的检察官发现,海洋生态保护不能单纯依靠打击犯罪,而是要综合利用“打击、修复、治理、预防”职能,开展恢复性司法实践活动。
联合市人民法院、公安局、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等九个部门制定《关于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违法刑事犯罪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生态修复适用的范围、条件和修复方式,规范各部门职能、分工和衔接。
联合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将英林镇英山矿山公园、安海镇曾埭村作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引导、监督犯罪嫌疑人开展生态修复活动。
在华懋电镀集控区建立以个人命名的吴雅芳检察官工作室,深入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引导生态修复等活动,推动环境综合治理。
2016年以来,引导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发林木的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木麻黄1350株,有效修复被破坏的防护林近5亩。
增殖放流修复模式
2016年以来,引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放养适合当地海域的鱼苗41.2万尾。
2016年以来,引导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在指定的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种植树苗2.9万余株,填埋矿坑16方,修复面积达19亩。
联合环保局建立涉污企业从业人员信息库,推荐7名涉污工人与规模环保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
以吴雅芳检察官为名创办“芳芳说法”栏目,定期推送文章在微信公众号上宣传;结合“国家海洋日”、“环保日”等开展“现场法庭”宣传活动。
在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围头战地公园、安平桥4A景区等地建设户外的生态警示教育长廊。
建立河长制办公室检察派驻机制,按照福建省检察院与省河长办联合制定的《关于设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驻省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的意见》设立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积极参与重点流域水资源综合整治和近岸海域环境整治。
近年来,晋江市检察院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出重拳、促修复、重预防,多维度构筑“生态修复”晋江经验,为美丽晋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推动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针对生态领域治理薄弱环节,结合办案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其建章立制、完善管理、预防犯罪。
畅弹生态修复协奏曲,
为筑牢保护绿水青山“防火墙”打call。
文 | 杨惠萍
来源 | 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
编辑 | 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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